
《關于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完善審計職稱層級設置,增設正高級審計師職稱,拓展審計專業人員的職稱晉升空間,形成初級、中級、高級層次清晰、相互銜接、體系完整的審計專業人員職稱評價體系 。
完善評價標準,實行分級分類評價 , 滿足不同層級、不同類別審計專業人員的職稱評審需求,實行審計業務和理論成果代表作制度,切實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 , 突出考察審計專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能力素質和工作業績 。還對創新評價機制、促進職稱評價與人才培養使用有效銜接、加強職稱評審監督和服務等提出了針對性的改革舉措 。
【茂名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查原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部署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