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江北區公租房申請材料有哪些?附材料一覽
申請材料:
三類申請對象根據不同情況需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提供下列資料、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紙):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學等原因戶籍未在本市的應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
2、現住房情況資料證明:
(1)承租公房的(含單位自管房、軍產房和宗教產住房),提供公房租賃合同;如已參加房改還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應提供房改售房審批表;
(2)1983年12月17日之前已實際承租私房的,提供所有權證明和租賃協議(證明);
(3)自住私房的,提供所有權證;
(4)居住落政私房、代管產房的,提供私房租賃合同和當地房管部門的證明;
(5)房屋征收(拆遷)的 , 提供征收(拆遷)安置協議和附件(復印件需蓋征收單位公章);
(6)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上記載的地址和戶籍地址與現住房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對應地址的房屋情況證明,包括戶口遷出地住房情況證明;
(7)住房轉讓的 , 應提供房產轉讓合同或契稅證等相關證明;
(8)申請人和家庭成員工作單位在鄞州、鎮海、北侖、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大榭開發區的,還需提供單位所在地房改辦(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未享受福利性住房政策的證明;
(9)其他住房情況證明(批地建房或居住集體宿舍證明等) 。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收入證明 。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收入證明,離退休的由市、區社保部門或原工作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證明,最低收入家庭需提供《寧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或《特困職工證》 。
4、申請家庭財產狀況相關憑證 。
5、婚姻狀況證件或證明:
(1)結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2)單身的提供未婚證明或未再婚證明 。
6、屬于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一至六級殘疾軍人或其配偶、區級及以上勞動模范、主要勞動力為重度殘疾家庭等需提供相關證件或相應證明材料 。
7、《寧波市江北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 。
8、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
(二)引進人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提供下列資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紙):
1、申請人(家庭)需提供個人(家庭)無房證明或簽署無房承諾書 。
2、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分別提供市區內只有一套住房的現住房情況資料證明 , 無房的提供個人(家庭)無房證明或簽署無房承諾書 。
現住房情況資料證明參照本細則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第2點中“現住房情況資料證明”所列相關資料 。
3、《申請審批表》 。
4、申請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等 。
5、申請人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
6、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
7、申請前6個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證明 。
8、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
(三)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提供下列資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紙):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薄、婚姻狀況證明等 。
【寧波江北區公租房申請材料有哪些 寧波江北區公租房在哪里】2、由區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期內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滿3年或《浙江省居住證》 。
3、在本區現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的勞動(聘用)合同和申請時在聘的勞動合同 。
4、申請人(家庭)需提供個人(家庭)無房證明或簽署無房承諾書;家庭成員工作單位在鄞州、鎮海、北侖、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大榭開發區的,還需提供單位所在地房改辦(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未享受福利性住房政策的證明 。
5、《評價標準》中涉及積分項目的相關證件、證書或文件等 。
6、女性持當年度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
7、《申請審批表》 。
8、簽署本人無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等材料 。
9、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