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金標準
【宜昌保障房租金標準+退出條件 宜昌保障房租金標準 退出條件最新】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由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主體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直接向承租人收取 。
政府或其他部門對新就業畢業生等予以租金補貼的,直接發放給本人 。
租金標準由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主體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的90%確定,并在運營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主動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
退出條件
承租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資格,并由建設主體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負責騰退:
1.承租人不再符合準入條件的;
2.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按約定應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