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工門診統籌制度的主要內容是:改變個人賬戶計入及門診保障辦法 。在職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仍然計入本人個人賬戶 , 按照繳費基數的2%劃撥 ,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改革前按基本退休費的3.1%劃撥變為按改革當年全市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定額劃入(每人每月75元),個人賬戶部分繼續按照現行政策由參保職工個人使用 。原個人賬戶中單位繳費部分劃入統籌基金,轉為符合改革后政策的參保職工共濟使用 。【咸陽市實施職工醫保門診統籌改革新政策】
建立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機制 。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立足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 , 主要用于支付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 。門診統籌起付線為260元/年;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一級(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鄉鎮衛生院)醫院70%、二級醫院60%、三級醫院50%(政策規定不低于50%),退休人員相應提高5%;在職、退休職工年報銷封頂線分別為1500元、1700元(高于原個人賬戶年度劃入平均水平) 。
拓寬個人賬戶使用范圍 。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從參保人員本人拓展到其配偶、父母、子女,身體健康、生病少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可以把本人的個人賬戶與家庭成員關聯,支付子女、老人的就醫購藥費用,保障范圍更大,實現了統籌基金社會“大共濟”、個人賬戶家庭“小共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