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報銷范圍:
(1)參保職工按國家及自治區有關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醫療費用;
(2)住院和緊急搶救醫治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標準》所列疾病發生的部分醫療費用;
(3)參保職工經批準在門診治療嚴重慢性疾病(糖尿病、Ⅱ期高血壓、肺源性心臟病、腦出血、腦梗塞恢復期)、各類惡性腫瘤化療以及腎透析等部分醫療費用;
【烏魯木齊醫保報銷范圍】(4)屬于家庭病床適應范圍中所列疾病,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同意由定點醫療機構設立的家庭病床規定的部分醫療費用 。
個人醫療帳戶報銷范圍:
(1)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的醫療費用;
(2)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
(3)門診特殊檢查治療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