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陽城鄉居民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
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起付標準 。同一結算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0元;一級醫療機構或不設等級醫療機構500元;二級醫療機構800元;三級醫療機構1200元;省部屬醫療機構2000元 。
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同級別醫療機構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標準按50%計算 。起付標準年度累計不超過3000元 。
參保人員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 , 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支付比例85%;一級醫療機構或不設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82%;二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80%;三級醫療機構支付比例65%;省部屬醫療機構支付比例60% 。
【岳陽城鄉居民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是多少 岳陽城鄉居民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注:異地轉診人員和異地急診搶救人員支付比例下降5個百分點,未備案、非急診且未轉診的異地就醫人員支付比例下降10個百分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