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貴州省婚姻登記全省聯網什么時候開始?
答:2021年10月1日開始 。
《貴州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全省通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實施時間是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
試點期滿后,省民政廳將根據國務院、民政部后續有關要求及試點工作推進情況適時調整試點內容和時間 。
二、哪些條件和類型的婚姻登記可以在貴州省內通辦?
將省內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省內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一)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貴州省的內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 。
(二)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貴州省的現役軍人,可以在現役軍人部隊駐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 。【貴州省婚姻登記全省聯網時間】
(三)補領婚姻登記證和涉外、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婚姻登記等業務仍按原方式辦理,不列入此次“全省通辦”試點范圍 。
(四)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離婚冷靜期屆滿后,決定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后的30日內 , 雙方親自到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
(五)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的,必須由經常居住地的縣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當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當事人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所在地屬同一市(州)的,辦理結(離)婚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