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礎教育情況得分(注:雙胞胎及多胞胎同時申請積分入學的,取其平均分)
積分標準:
1.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流動人口子女在我區注冊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每滿一年積10分 , 最高限30分 。
2.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流動人口子女在我區小學連續就讀每滿一年積5分,最高限30分 。
延伸:
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積分項目由三部分組成,即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
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
申請人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的,不予納入積分管理;已納入積分管理的,取消其積分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參加積分管理 。違反相關法律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流動人口子女只能由父母一方申請積分 。已在起始年級就讀的 , 不能通過積分管理重新申請就讀起始年級,如隱瞞已就讀事實 , 參加積分并取得準入卡的,經錄取學校查實后取消準入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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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武進讀幼兒園了小學積分入學能加幾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