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理條件
本市戶籍居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
二、需要審核的證明材料
(一)《戶口簿》;
(二)我市公安機關出具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回執 。
三、辦理流程與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持上訴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當場核對《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項目并簽名確認 。
(二)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時限為3個工作日 , 有效期限為3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10元 。
【韶關補辦身份證領取最快時間 韶關市臨時身份證辦理攻略一覽】(四)領證方式可選擇到受理機關領取或快遞便民服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