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
補貼標準和申領流程由各省級人社、財政部門確定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去當地人社部門申請 。
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 。
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
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
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申辦材料
見習單位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就業見習協議書、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等材料 。
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
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政策
對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
申辦材料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申請求職創業補貼 , 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學籍證明復印件等 。
【寶雞大學生創業求職補貼 寶雞市大學生創業補貼】申請材料經畢業生所在學校初審和公示 , 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