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逮捕程序的法律規定是:
【法律怎么規定逮捕程序的】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 ,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 , 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 。除無法通知的以外 , 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 , 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 , 都必須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
關于對逮捕程序的法律規定是:
【法律怎么規定逮捕程序的】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 ,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 , 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 。除無法通知的以外 , 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 , 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 , 都必須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