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52年春天,身處大漠王府的忽必烈接見了幾個從邢州(今河北邢臺)來的人,他們是邢州下屬沙河縣達魯花赤(蒙古語長官)呂誠以及當地士人馬德謙,因為聽說忽必烈的賢名,前來懇求他派人前往治理邢州 。
達魯花赤是蒙古語的音譯 , 意為“鎮守者”,蒙古汗廷在各路、府、州、縣設置達魯花赤監督地方行政,位于當地長官之上,享有最后裁定軍民政務的權力 。
邢州并不是忽必烈的封地,這些人來找忽必烈干什么呢?
原來 , 蒙古建國以后,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并無完整的稅收政策 。成吉思汗時期,蒙古內部沿用草原部落時期的以農奴制為基礎的“差役”和貢奉制度,在征服的地區則通過封賞等辦法將財產、人口、土地等按等級劃分給蒙古貴族,獲得封地的蒙古貴族再向汗庭上繳稅收 。

窩闊臺滅亡金朝之后,也將諸州郡戶分賜諸王、貴戚和諸侯,共計一百多萬戶,而且各“設達魯花赤,朝廷置官吏收其租頒之” 。
邢州的一萬五千戶被分封給兩個對成吉思汗有救命之恩的牧人兄弟 。這對牧人兄弟曾經在克烈部的王罕偷襲時,給成吉思汗通風報信,立下大功 。事后 , 成吉思汗封他們為千戶,并可以子孫世襲 。
但這這兄弟二人都是草原牧民,對漢地并不熟悉,尤其是對農業生產一竅不通 。他們將管理邢州的事務交給節度使武貴,武貴只知道聚斂財富,拼命增加賦稅,農民受到越來越嚴重的盤剝 。

邢州地理位置重要,“西帶上黨,北控常山 。河北之襟要,河東之藩蔽也”,按照蒙古統治者的規定,漢地驛站上的負擔也往往由民眾承擔 。軍隊的調遣,官物的轉運,一切都要經過驛道,農民在繳納沉重稅收的同時還要服大量的勞役,負擔之重與日俱深,被迫四散逃亡,戶口日益減少 。

最后,邢州城從和平時期的一萬五千戶銳減到只剩百余家,“千里蕭條,為之一空” , 皆用土塞門,當看到外面沒人時,才敢從洞穴爬出,官吏們則晝伏夜出,人稱“鬼衙” 。
忽必烈身邊的謀士劉秉忠,不忍家鄉老百姓水生火熱,于是建議,“您不是向往古代帝王治國之道么?如今邢州民生凋敝,大王此時如果能救民于水火之中,將來天下諸侯都要效仿您 。”

劉秉忠是金末元初的一個傳奇人物,祖上都在金國為官 。他比忽必烈小一歲,1220年 , 他五歲時,蒙古大將木華黎從金軍手中奪取了邢州,成立都元帥府,讓劉秉忠的父親劉潤為都統 。他在忽必烈身邊的時候,經常積極抓住機會介紹儒學,說 , “孔子乃百王之師,立萬世法 , 儒學乃王道之本 。儒學不興,世道難以安寧 。國家如果沒有法度,則禍亂自生 。”
劉秉忠這種積極入世的儒家哲學無疑和忽必烈胸懷天下的志向一拍即合,忽必烈被劉秉忠的建議說得頗為心動,他也高興有這么一個機會讓自己看看劉秉忠等人所說的治國之道是否實用 。

于是,向兄長蒙哥提出申請,他說 , “兄長您一向只認為祖父成吉思汗所定的札撒才是治理天下之道 , 并且對我所講的漢人之法不屑一顧 。現在請求您允許我嘗試用漢法治理邢州,看看是否果真有用?”
【這個城市曾經是商朝首都,忽必烈從這里開始帝王之業】在得到蒙哥允許之后 , 忽必烈委派近臣張耕為安撫使,劉肅為商榷使,同時任命王府侍從趙良弼為安撫司幕長 。張耕是劉秉忠推薦給忽必烈的燕趙名士,劉肅是金興定二年進士,曾經做過金國尚書省令史 。
為了避嫌,忽必烈所委派的這些官員只是代為管理 , 邢州的歲賦收入仍然歸原來的牧人兄弟所有 。
張耕等三人到任以后,大力興辦冶煉,用鐵鑄鍛各類器材并換成糧食充實官府財政,并印制紙鈔用于取代原先金朝的貨幣,用于民間貿易流通 。同時,積極整頓驛站,誅殺清退不法官吏 。
在治理邢州的過程中 , 水利才俊郭守敬脫穎而出 。他也是邢州人,當時邢州的幾條河流因為遭到戰亂破壞 , 張耕、劉肅等人到任后,發起了整治開挖水流河道的工作,并專門聘請郭守敬承擔水利工程的總規劃設計 。

郭守敬根據家傳學問,再加上認真的調查勘測,很快就弄清了因戰亂而破壞了的河道系統 。隨后的疏浚整治工程,使蔓延的水澤各歸故道 。
河道的疏浚讓農田建設有了水利保障 , 邢州的農業發展蒸蒸日上 。
此外,邢州久負盛名的冶鐵業也得到了恢復,冶鐵戶數達到了二千七百六十四戶 。“洗滌蠹敝,革去貪暴,流亡復歸”,流亡民眾紛紛回歸,一個月之內戶口增加兩萬余戶 。上級考核諸路州政績的時候,邢州居然排名第一 , “老幼熙熙 , 遂為樂郡,鄰郡望之如別一國土著”,從此一躍而成為中原地方政府的楷模 。
邢州是忽必烈用漢法治理的第一個地點,漢臣們在邢州試行漢法并舉得成功,讓他大喜過望 。正在準備遠征大理的他激動地說,“儒者,有為也!漢法 , 濟世也!若二者兼用 , 天下則可大治也!”
這一次成功的嘗試,不僅堅定了他繼續實行漢法的決心,也讓蒙哥及其他蒙古貴族刮目相看 。元朝建立以后,忽必烈的太子真金曾經感慨到,“安得治民如邢州張耕者乎 。誠使之往治,俾江南諸郡取法,民必安集 。”
從此 , 忽必烈“益重儒士,任之以政”,對漢族士大夫更加予以重用,蒙哥也愿意給他更大的舞臺去施行漢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