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懷孕期間 , 分娩后一年之內,或者中止妊娠半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在此期間可以提出離婚,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也是為了保護婦女和胎兒的身心健康 。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 ,
女方按照計劃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 , 在手術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 , 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 , 不在此限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
【男方起訴離婚的限制是什么】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