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發布《重慶市禁捕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試行)(修訂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明確了10種非法垂釣情形將面臨罰款 。
根據此修訂稿第十六條規定,使用兩根魚竿(魚線)垂釣、留取的釣獲物重量或規格不符合規定,將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釣獲物和違法所得 。
此外,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非法垂釣,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情節嚴重,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漁具、釣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具體包括10種情況:
⊙ 有第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垂釣情形兩項及以上的;
⊙ 3個月內兩次及以上有第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垂釣情形的;
⊙ 使用三根及以上魚竿(魚線)垂釣的;
⊙ 在禁釣區、禁釣期進行垂釣的;
⊙ 使用探魚設備、視頻輔助裝置等工具進行垂釣的;
⊙ 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餌料、窩料進行垂釣的;
⊙ 使用以泥鰍、蝦類等水生生物作為餌料的;
⊙ 使用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進行垂釣的;
⊙ 留取釣獲物總重量超過2.5千克,且拒不放回水體的;
⊙ 丟棄、分散、隱藏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的釣獲物的 。
修訂稿中明確,舉辦團體性垂釣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提前15日向舉辦地所在區縣漁業主管部門報備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數、使用方法和釣獲物種類等事項 。
活動舉辦時,區縣漁業主管部門應現場監督檢查 。垂釣人員應自覺維護垂釣水域自然環境,不損壞水岸植被,不亂扔垃圾,垂釣結束時應收集帶走全部廢棄物 。
市農業農村委擬對《重慶市禁捕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3月21日起至3月28日,市民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對《重慶市禁捕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試行)(修訂稿)》提出意見 。
① 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yyc@cqnync.cn
【重慶10種非法垂釣罰款情形】② 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重慶市兩江新區黃山大道186號,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漁業處(郵編:401121),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垂釣管理”字樣 。
推薦閱讀
- 重慶養老待遇計算公式
- 重慶榮昌失業保險金于4月1日上調
- 重慶高新區疫情最新消息3月24日
- 重慶疫情最新消息3月24日
- 行程碼帶星號回重慶會被隔離嗎?
- 重慶渝北區現在是什么風險地區?
- 廈門回重慶需要隔離嗎?
- 重慶健康碼彈窗是什么樣子的
- 2022重慶際華園極限運動中心清明節優惠門票+游玩攻略
- 重慶疫情封控區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