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戶增設受理窗口一覽


南京人才落戶增設受理窗口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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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戶增設受理窗口一覽】2020年2月25日 , 南京市公安局會同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
《南京市關于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于2018年3月1日開始實施 。繼2019年順延文件有效期一年后 , 今年我市結合工作實際繼續實施 , 自2020年3月1日起執行 , 有效期1年 。
南京人才落戶增設受理窗口 , 下放審批權限:
1、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 由合法穩定住所地的分局受理 , 戶口登記在合法穩定住所地址處 。
2、本人在我市有工作單位 , 且單位有集體戶的 , 由單位所在地的分局受理 , 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地址處 。
3、本人在我市有工作單位 , 但單位無集體戶的 , 由單位所在地的分局受理 , 戶口登記在社區集體戶 。
4、本人、直系親屬在本市城鎮地區無合法穩定住所 , 且本人在本市無工作的 , 由市公安局、江北新區、江寧分局受理 , 戶口登記在指定的地址 。
5、在寧高校畢業生(含應屆、往屆) , 屬第1、2、3種情形的 , 由所屬地分局受理 。
屬于第4種情形的 , 由高校所在地的分局受理 , 戶口登記在指定的地址 。
南京人才落戶政策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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