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居住證要重新登記辦理的情況


青島居住證要重新登記辦理的情況


【青島居住證要重新登記辦理的情況】居住證需要重新登記辦理的情況
①流動人口在縣(市、區)內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變更登記 。
②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換領的,流動人口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手續 。
③居住證遺失、損壞的,流動人口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補領或者換領 。
④流動人口離開居住地到其他縣(市、區)居住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等應當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注銷手續;流動人口死亡的,由其近親屬、房屋出租人或者用人單位等辦理居住登記注銷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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