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醫保交費時間規定


重慶醫保交費時間規定


一、城鄉居民醫保
1、超過每年的6月底再參保的城鄉居民應全額繳納醫保費 , 不享受財政補助 。
2、什么時候享受待遇:
(1)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后 , 從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
(2)在渝高校大學生參保后從繳費當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止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
(3)新生兒從其出生之日起 , 90日內獨立參保并繳費的 , 從其出生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未獨立參保的 , 從其出生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隨參加居民醫保的母親享受待遇 。
(4)超過規定時間參保的 , 在2018年2月底前參保繳費的 , 享受待遇時間為完清費用的次月1日起至12月31號 ,  在2018年3月1日(含)后參保繳費的 , 享受待遇時間為從其完清費用之日起滿90日后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當年12月31日止 。
二、職工醫保: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后享受醫保待遇的時間?
(1)單位參保職工從用人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2)以個人身份首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自參保繳費6個月后享受醫保待遇;
(3)流動就業人員從中斷醫療保險繳費之月起 , 應在3個月內接續醫保關系 。原隨單位參保職工 , 從單位離職后以個人身份接續我市職工醫保的 , 對3個月內接續并補繳中斷繳費期間費用的 ,  從完清費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醫保待遇;其補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 按規定予以支付 。超過3個月接續參保的待遇等待期為6個月 。
拓展:

【重慶醫保交費時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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