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溫州泰順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公告


2023年度溫州泰順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公告



2023年度溫州泰順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公告一、參保范圍
凡未參加其他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 符合以下條件均可參加泰順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
1.具有本縣戶籍的非從業人員;
2.與本縣居民結婚的非本縣戶籍人員、持有本地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人員,需滿足未參加異地基本醫療保險的;
3.本縣學校、幼兒園在冊的非本縣戶籍的學生(兒童);
4.國家、省、市、縣規定的其他人員 。
二、籌資標準
(一)2023年度籌資總額為每人1590元 。其中:各級財政補貼1080元,個人繳費510元;珊溪水庫庫區參保人員由各級財政補貼1080元、生態補償金補助140元,個人繳費370元 。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戶籍登記在本縣的新生兒,應按規定參加2023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可享受相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其中父母有一方已在本縣參加當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 , 不需繳納2023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父母雙方均沒有在本縣參加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 , 應繳納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新生兒在出生三個月內辦理參保手續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出生三個月后辦理參保手續的從辦理參保手續次月起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我縣轄區內中小學校在校學生、托幼機構在園幼兒中非本縣戶籍需持有《學生基本信息表》,持有《居住證》參保的人員和本縣戶籍居民的家屬(限婚嫁、入贅)戶籍未遷入本縣的人員可視作本縣戶籍人員,享受相應的財政補貼 。
(二)下列人員由財政全額資助參保,個人不需要繳費
1、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戶家庭成員,2022年12月底在冊的百歲以上老人、三老人員、享受民政局定期定量救濟的精減退職人員、孤兒及困境兒童;
2、2022年12月底前認定的持證殘疾人;
3、2022年12月底前認定的重點優撫對象;
4、2022年12月底前認定的縣級以上勞動模范;
5、2022年12月底前認定的見義勇為稱號人員;
6、2022年9月底在冊的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家庭中的獨生女母親及失獨家庭中的夫妻等 。
三、參保方式及辦理時間
由財政全額資助參保人員不需要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 由鄉鎮經辦窗口登記確認 。
2022年11月上旬至12月20日為我縣集中參保登記期 。
①本縣戶籍居民: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證件自行到戶籍地所在村(居)委會、社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也可在浙里辦APP的醫保專區中自助辦理參保(繳費)手續(限非珊溪水庫庫區參保人員);
②非本縣戶籍居民:憑本人身份證、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自行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社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
備注:本縣戶籍人員在2023年1月1日后辦理參保登記并繳納保險費的,繳納其全年個人繳費部分,自繳費月起的第三個自然月開始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四、繳費時間
繳費時間:2022年11月上旬至12月20日
五、參保繳費方式
1.銀行批量扣款
已辦理銀行批扣繳費簽約手續的參保人員,2022年12月15日前在簽約銀行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即可 。(注意:如果銀行代扣綁定多人的,代扣前請先至銀行核實確認銀行卡名下綁定代扣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是否正確,如有問題及時解綁或者重新綁定正確人員信息,避免代扣錯誤 。期間出現代扣錯誤需在2022年12月25日前申請處理,待遇享受期開始生效后將無法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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