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伙之后對債務是否有責任

【合伙人退伙之后對債務是否有責任】

合伙人退伙之后對債務是否有責任


合伙人退伙之后,如果債務是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而發生 , 那么應當承擔責任,且為無限連帶責任 。
根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
第五十三條規定,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 , 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第五十四條規定,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 , 退伙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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