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 2021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說明


2021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 2021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說明



2021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 2021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說明


1、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 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 , 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 , 標準為每月200元 。
3、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
6、廣東: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 。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
7、東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 , 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
【2021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 2021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說明】8、湖南: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 。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 , 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 , 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 。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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