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體要件通常有哪些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體要件通常有哪些】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體要件通常有哪些


(1) 企業的廠長、經理和其他管理員、企業的職工或臨時雇傭工等;
(2) 現已離退休或轉調的原企業的人員; (3) 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業秘密的人,如律師、專利代理人、經濟顧問等;
(4) 對企業有監督、檢查、調查和管理權的人,比如審計人員、稅務人員、主管行政單位人員、工商管理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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