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

1、夫妻雙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各自的股份 。如果協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評估機構對股份的價值進行評估后,由法院作出判決 。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夫妻雙方可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夫妻雙方無法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需要法院處理時 , 法院一般會將根據出資情況、公司的經營狀況等相關因素綜合考慮后 , 將公司股份判給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
【離婚時股權如何分割】【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 , 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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