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侵權如何認定

【肖像權侵權如何認定】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 。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庇纱丝梢?,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 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于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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