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是多少

我國的民法典對夫妻離婚的孩子撫養費給付標準作出了規定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通常按月收入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給付 。如果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子女的 , 可以在第一點規定的基礎上適當提高撫養費,但不能超過百分之五十 。如果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那撫養費的給付金額可以參考其年收入,給付比例跟上面相同 。
法律依據:【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是多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 , 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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