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財產罰申誡罰是行政機關對違法相出方的名譽、榮譽、信譽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損害以示警誡的行政處罰 。又稱為聲譽罰或精神罰 。其主要形式有警告、通報批評等 。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yè);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行政處罰財產罰申誡罰指的是什么】(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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