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負債離婚怎么辦】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么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 。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
推薦閱讀
- 現在離婚需要什么條件和手續
- 家庭和睦的名言
- 沒小孩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 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 2021年婚姻法離婚條件
- 起訴離婚冷靜期多久
- 小孩2歲后離婚撫養權歸誰比較好
- 什么是非經營性負債
- 什么叫原生家庭的影響
- 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