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 進入廣東省和在廣東省行政區(qū)域內跨地級以上市居住的公民 , 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申報居住登記 。
所需材料:
1.申報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
2.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 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xù)證明 。
線上操作方式:
第一步 , 在微信上搜索關注公眾號“粵省事” , 點擊“個人中心”—“指尖辦事”即可進入“粵省事”小程序 。
第二步 , 確保當前城市為“東莞市” , 查找到“戶政(治安)”欄目;
第三步 , 根據(jù)個人需要 , 可以選擇相應的辦理事項 , 按照指引進行辦理 。辦理的業(yè)務包括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簽注居住證、補領、換領居住證以及居住證辦理查詢 。
申報流程:
1.填寫登記申請信息:填寫申請人居住地址信息 。
2.上傳申請證明材料:上傳業(yè)務辦理所需電子材料 。
【東莞居住登記申報需要什么材料】3.提交申請信息:核對錄入的申請信息 , 確認后提交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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