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同時發放嗎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同時發放 。
女職工生育期間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 , 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 , 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5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能同時發放嗎】(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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