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入 東莞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轉入 東莞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轉入 東莞養老保險轉移指南】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 可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手續:
1)男性不滿50周歲 , 女不滿40周歲;
2)戶籍所在地為東莞市且已經在我市參保;
3)經組織批準調動且已經在東莞市參保的;
4)參保人的待遇領取地為東莞市的;
5)符合粵府辦[2008]76號文規定的人員;
①.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 ,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且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 , 適用本辦法 。
②.參保人跨省(區 、市)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
6)符合人社廳[2016]94號文規定的人員:全文適用 。
7)符合粵社保函[2014]136號文規定的人員:職工、失業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統籌地區就業并參加事業保險的 , 失業保險關系應從原參保第轉移到新參保地 。
辦理材料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一式一份原件
2、《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一式一份原件
3、《基本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一式一份原件
4、身份證 , 一式一份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申請 。申請人向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或各鎮街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提出申請 , 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 , 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 , 當場出具《補齊資料通知書》 。材料齊全 , 符合條件的的獲取《回執》 。
3.審查 。符合條件的 , 辦理轉移接續 。
4.領取結果 。辦結后接收短信通知。
辦理流程圖:
轉入 東莞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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