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和居住證明有什么區別

【居住證和居住證明有什么區別】當我們從一個地方轉換到另外一個地方工作,或者我們的孩子從一個城市到另外一個城市上學,我們都需要在所在的城市辦理居住證,這樣讓身處異地的我們,也可以享受該城市的一些公共服務,今天編輯就跟大家聊聊居住證跟居住證明有什么不同,以及辦理居住證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

居住證和居住證明有什么區別


一、居住證和居住證明有什么區別
享受服務不同:
居住證除了可以證明持證者在某個地方居住之外,還可以享受居住地很多的公共服務 。居住證明則代表持證者在某個地方居住,無法享受一些公共服務 。
居住證和居住證明有什么區別


辦理條件不同:
居住證的辦理需要滿足一些條件才可以申請,而居住證明只需要公民在當地居住就可以辦理 。
二、辦理居住證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辦理居住證最主要的一個條件是,我們在該城市已經居住了超過半年的時間,連續就讀(這里的讀書是指連續就讀)、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處(就算是賓館也算),只要是其中一個就可以申請了,并不需要全部都滿足 。
居住證和居住證明有什么區別


2、一般我們是在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證,但也有些特殊例外,有的地方會交給社區辦理居住證,有的地方是統一交給行政審批機構辦理,如果你不懂去哪里辦理,可以先去公安派出所詢問下,就清楚了 。
3、我們正常辦理居住證是很快就能拿到的,有的立等可取,國家規定在辦理完后十五天之內就會發放給辦理者,但是一些山區,由于交通等其他因素的影響,就會延長發放的時間,但是也不會超過一個月 。
4、如果是單純的辦理居住證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費用的,但是由于我們把居住證弄丟了,需要補辦或者重新換一個居住證則需要收取幾十元的工本費,每年的簽注,也是不需要收任何的費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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