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用餐八不準


集體用餐八不準


1、變色變味不準食用:采購食品原料應做到進貨索證查驗義務,來歷不明、變色變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準食用 。
2、半生不熟不準食用:需熟制加工食品應做到燒熟煮透,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攝氏度,半生不熟的食品,不準食用 。
3、冷食刺身不準食用:嚴禁超范圍經營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如涼拌菜、冷面、生食海產品等食品,不準食用 。
4、超過時限不準食用:食品燒熟后儲存應盡量采取熱保溫,保證食品中心溫度60攝氏度以上,常溫儲存超過2小時的食品,不準食用 。
5、剩菜剩飯不準食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控制食品生產加工量,隔餐、隔夜飯菜,不準食用 。
6、高危食品不準食用:易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食品,如扁豆類、四季豆、發芽土豆、青皮紅肉魚類和動物內臟等,不準食用 。
7、高危操作不準食用:嚴禁從業人員帶病上崗、熟制菜肴改刀銷售、隔夜預制半成品等易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操作,相關食品,不準食用 。
【集體用餐八不準】8、明令禁止不準食用: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法律、法規、規章等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準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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