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轉專業需要

1、學院根據現有辦學條件和需求合理確定各專業(類)接收人數,每個專業接收人數不少于3人,學院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調整專業申請條件和考核細則;
2、教務處對學院上報的接收計劃及考核細則進行審核并予以公布;
3、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專業調整申請,經學院審批同意后報教務處,學生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調整專業,最多可填報同一學院開設的兩個專業志愿;
4、學院組織考核并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
【南京理工大學轉專業需要】5、教務處審核公示擬調整專業學生名單,學校審批公布準予調整專業學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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