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的坑,你是怎么被坑的

而且有的保險公司,內部的內訓師,甚至直接培訓下面的員工,告訴他們怎么忽悠客戶 。保險不代表不好,作用真的挺大的 ?,F在保險業受到非常嚴格的監管,新修訂的保險法也更加注重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這種觀念應該改變 。比如重大疾病的定義,保險醫學和臨床醫學是不一樣的 。保險醫學對重大疾病的定義比較嚴格,必須滿足相應的病情嚴重程度才可以賠付 。
你有被中國人壽坑過的經歷嗎?你是怎么被坑的?
【壽險的坑,你是怎么被坑的】

壽險的坑,你是怎么被坑的



沒有,我沒在中國人壽買過保險,我在別的保險公司買的保險 。但我想說一句中國人壽不可能坑人,網上那些張嘴閉嘴說保險坑人的其實就是自坑,然后甩鍋保險公司,就是人鬧保鬧 。首先買保險時你應該認可保險吧,如果不認可你買那你不是傻是啥,買了保險你不看保險合同嗎?保險合同都是中國字哪個中國字你不認識?病你看不明白可是關于退保你看不明白嗎?你不認同保險想退保十天之內就扣十元工本費,其余的都退給你,你為啥不退?超過十天退保按保單現金價值退,現金價值附在了保險合同上,你為啥不看?天天帶節奏在網上狼哭鬼嚎罵保險騙人,給保險公司和保險從業人員潑臟水為啥般?如果業務員誤導你了拿著證據到保險公司和保監會去告他,一告一個準 。
為什么網上有人說買保險就是坑,保險是騙人的嗎?
壽險的坑,你是怎么被坑的



從事壽險相關工,有人認為保險坑或騙人,我認為有以因素1歷史原因 。我們看下大陸人壽險的發展歷史 。1982年大陸恢復人壽保險業務,1995年保險法出臺,1998年保監會成立2019年與銀監會合并成銀保監會,1999年大陸舉行首次保險經濟人資格考試,2002年保險法首次修訂,2009年第二次修訂 。
人壽險在新中國發展歷史其實很短,在初期,發展快,在很長時間我們的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監管也不到位,行業確實不規范,出現了許多保險消費者利益受到到損害的情況 。保險騙人這種固有觀念就傳播到今天 。但是,現在保險業受到的監管是非常嚴格的,最新修訂的保險法也更注重保護消費者利益,這種觀念應該改變 。2銷售人員代理人素質因素 。
這里的素質包括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 。為了獲取傭金,完成銷售任務,部分銷售人員在會進行銷售誤導,避重就輕,夸大理財險收益,把不確定的收益率說出確定的收益率,不進行健康詢問,不全面介紹退保損失等待期免責條款等內容 。我見過銷售員為了獲取更多傭金,引導客戶重復購買功能相同的理財險萬能賬戶,導致客戶開了多個賬戶,讓客戶多交了不少手續費,提高了客戶的持有保險的成本 。
還有的業務員本身對保險并不了解,給客戶的保險配置也不合理 。如客戶要意外風險保障,業務員自己分不清意外傷害險和意外傷害醫療險,只給客戶配了意外傷害險 。后來客戶不小心受傷住院,和業務員一起來理賠,才得知意外傷害險只賠付由意外導致的殘疾或死亡,意外傷害醫療險才賠付由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 。2保險產品的特殊性 。
比如對重大疾病,保險醫學與臨床醫學的定義是不同的,保險醫學對重大疾病的定義更嚴格,必須達到相應的條件嚴重程度,才能賠付 。這就可能出現,患了同一種病,有的人能賠,有的人不能賠付 。但人們對重大疾病的正確反應就應該是早發現早治療,不會拖到更嚴重才去治,某種程度上,這對較早發現自身大病并積極治療的部分人不大公平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