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灘項目部在哪里,被智慧化加持的曹家灘開掛了

民工既然和項目部簽訂了用工合同,那自然和項目部就存在用工關系 。民工這樣的做法就導致項目部明明已經是給他們按月發放了工資,可他們卻收不到,自己傻乎乎地認為是項目部在拖欠他們的工資,經常去勞動監察部門上訴 。其實,在欠薪事件中,民工是被工頭利用最慘的一部分人,他們毫無察覺下被工頭當槍使,工頭在他們面前充當好人,說是項目部不給發工資,自己也沒拿到錢,也沒法給他們支付,忽悠著民工去鬧事,他好坐收漁利 。
一個工地的項目經理權力有多大?
一個工地的項目經理權力有多大?可以這樣說,有的權力能統治項目部人員,有的權力僅是項目部的一個成員權力大 。我從事工程管理將近二十年,目睹了工程上形形式式的項目經理 。分包項目經理且不說,下面就談談總包的項目經理:一,我曾有個工程,項目經理是公司里派來做擺設的,分包老板從業主領導手里接來的工程,卻資質不夠,分包老板找了一家有承包資格的總包 。
現場總包項目部只有4個人,項目經理1人,安全員2人,資料員1人 。項目經理什么也不用管,只有開例會時說說進度計劃,部下3人還是公司安排的 。二,不久前,有個工程是EPC模式承包,總包項目經理手里還有10多個管理人員,公司里經常調換現場人員,連項目經理還時常被公司抽走,項目主要工作由生產經理負責 。三,另有一個工程總包項目掛名經理,其實在工地上就是一個名副詞實的普通員工 。
項目部欠工頭工程費,工頭欠民工工資,民工能向項目部討要嗎?
我自身就是在工程單位的項目部工作,業務范圍內就有關于民工考勤和工資發放這兩項,以我自身的經歷和處理方法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不要討論民工能不能向項目部討要拖欠工資這件事的合理性,我們只需要看這樣做會不會有結果,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說,找項目部討要拖欠工資會比找勞動監察部門都有效 ?,F在的政策是嚴禁拖欠民工工資的,因此,工程單位的項目部在管控民工考勤和工資發放這一塊也是有著嚴格的規定,如果民工遵守規定,就不會出現拖欠工資這種事發生的 。
但是,現實中為什么屢屢發生欠薪事件呢?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解釋和說明 。民工與項目部存不存在用工關系?按我們的管理制度要求,勞務隊(也就是現實中的工頭)的人員進場以后,必須提供身份證件,并與項目部簽訂用工合同、安全協議等,這樣就是確保民工的經濟和自身安全利益不受侵犯,如果發生欠薪或者是安全方面的問題,最后兜底都是項目部 。
民工既然和項目部簽訂了用工合同,那自然和項目部就存在用工關系 。只不過這種關系是間接性的,直接管理權在工頭手里,但是民工卻是實實在在的為項目部工作,因此這種用工關系是成立的 ?,F實中很多工頭跑了以后,民工也都是找到項目部索要自己的工資,他們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我是給這個工地干活,這個工地是某某公司的,工頭跑了,我只能找項目部” 。
這句看似很無賴的話,卻是成立的,施工總承包商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包括民工薪金這一塊 。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的原因以前的工程管理模式我不清楚,自我上班以后,按理說是不會存在拖欠民工工資這樣的事件的,可是現實中卻經常發生這樣的事,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呢?第一:民工缺乏工資管理意識現在的甲方要求承包商進場施工后必須建立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每期計量款會按照30%左右的比例直接撥到專用賬戶,這個賬戶只能用來發放民工工資,其他性質的付款是無法完成支付的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