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職責分離,檢察院什么職責被分離

在職責這個層面上,作為全體檢察官(很多時候被視為國家機構,類似國家主席是機構而不是職務)之代表或檢察權之代表時,「檢察長」才能體現出意義(英文里General之意義),「檢察院院長」則不行 ?!笝z察長」之所以叫「檢察長」而不是「院長」,跟檢察院的組織結構并沒關系,而是最早由其職責決定的 。
檢察院控申科重要嗎?
檢察院控申科當然重要1、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控告申訴、舉報和刑事賠償工作的指導;2、受理公民的報案、舉報、控告和刑事申訴;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線索進行初查;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3、依法查辦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查報結果;承辦檢察機關的刑事賠償事項;4、辦理下級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綜合反映全市控告申訴和刑事賠償工作情況;5、研究制定全市控告申訴、舉報、刑事賠償工作規范化建設,制定有關規定和辦法 。
檢察院、法院、公安的區別是什么?
【什么是職責分離,檢察院什么職責被分離】看了大家的回答,覺得回答的都有些專業,我用最簡單直白的語言,告訴你三部門的區別 。1.唯一能把公檢法三部門聯系起來的就是刑事案件,也就是咱平時說的犯罪;2.如果把公安捉住罪犯,送給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法院判決做一個形象的比喻,就好比你去餐館點了一個菜,去采購炒菜做菜的廚子就是公安,去檢查菜品質的經理就是檢察院,送到你面前品嘗評價就是法院;3.公安、檢察、法院,在審判刑事案件的時候,都要遵循刑事訴訟法和刑法以及相關解釋;4.公安局對刑事案件有偵查權,說白了就是查案、收集證據、固定證據,在這期間,他需要跑兩趟檢察院:第一趟,對于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報檢察院批準,才能逮捕,公安局只有拘留的權利,沒有逮捕的權利;第二趟,對于查完的案子,將卷宗和嫌疑人一并移送給檢察院,由檢察院來決定,是不是起訴;5.并不是所有公安局送的刑事案件,檢察院都必須起訴的,這些案子有三種出路:其一,證據好,直接起訴;其二,證據不好,退回公安繼續查,查到證據好,起訴;其三,檢察院直接作出存疑不起訴(有可能犯了罪,但證據鏈形成不了)或者絕對不起訴(不認為是犯罪,公安辦錯案子了);6.被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就到了法院的刑庭手中,法院在對案子進行審查,也有三種出路:其一,認可公安,檢察的工作,證據好,判決;其二,證據不好,退回檢察院重新查,查到證據好,判決;其三,退回檢察院,檢察院覺得證據確實不好,做存疑不起訴或者絕對不起訴,如果再次移送審查起訴,法院認為還是證據不行,判決無罪;7.除了刑事案件,三部門都有額外要干的事,尤其是公安,還承擔了許多行政任務,如社會治安,交通秩序,戶籍管理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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