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之的用法

之的用法按詞性分為三種 , 如下:
作助詞時,主要用法有四種類型:
1、 結構助詞 。相當于現代漢語“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 , 作定語的標志 。其格式為:定語+之+中心語 。
2、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使原來的主謂句成為句子成分或復句的成分 。不必譯出 。其格式為:主語+之+謂語 。
3、用在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時間副詞后起協調音節、舒緩語氣作用 。不必譯出 。
4、賓語前置標志 。通常出現在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時,放在動詞謂語前 。其格式為:賓語+之+謂語 。
5、定語后置標志 。為了強調定語,常把定語放在中心語的后面 。
作代詞時,用法有兩種類型:
1、人稱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我”、“他們”、“她們”、“它”、“它們” 。
2、指示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這”、“這樣”“這……事”、“那”、“那樣”等 。
【古文之的用法】作動詞用,相當于“到”、“往”、“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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