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車道高速規定

【2車道高速規定】
2車道高速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 。;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br />
高速公路駕車注意事項:
正確發揮各車道功能
1、從匝道上進入主線車道時,當入口有加速車道時,應通過加速車道,將車速提高到一定的速度 。合流時,應不妨礙在主線車道行駛的車輛 。
2、嚴格區分車道的職能,分車道行駛,一般情況下走主行車道,只有超車時,才使用超車道,保證車流暢通 。
3、駛出高速公路時,注意路口預告牌,將車從主車道分流出來進入減速車道減速,經匝道進入一般公路 。
 控制速度保持車距
4、嚴格遵守速度限制規定,超速行駛易釀成事故 。車速太低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在雨天、冰雪天行車,車速應相應降低 。
5、應保持縱向車間距離 。一般情況下,在路面干燥、制動良好的情況下,車間距離(m)不小于車速(km/h)的數值 。如車速80km/h時不小于80m,時速100km/h時不小于100m 。隨時注意路旁車間距離標志牌 。遇雨霧天、冰雪天和路面潮濕時車間距離應增加一倍以上 。
6、高速行駛要始終握穩轉向盤,改變車道或超車時,轉向角度不要太大,防止車速過快車輛飄移 。需要制動時,分幾次制動為好,不要一腳踩死,防止車輛跑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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