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車被扣根據目前規定,一般情況來說,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25天(其中20天的檢驗、鑒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檢驗、鑒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65天(其中60天的檢驗、鑒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
【交通事故車被扣多久能拿】但一方當事人收到公安機關的檢驗、鑒定結論提出書面異議并申請重新檢驗、鑒定除外,此種情形下,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 。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則扣車的時限將會延長一倍時間 。如果交警超過上述期限扣車,即為違法扣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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