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久能離婚


結婚多久能離婚


我國婚姻法對離婚時間并沒有規定,因此,只要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任何時候都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或者雙方協議離婚,協議離婚甚至不需要雙方感情破裂,只要雙方同意即可 。
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于一方不同意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愈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第三十二條第一款
【結婚多久能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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