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程序怎么走2021年

【離婚的程序怎么走2021年】

離婚的程序怎么走2021年


離婚程序分為兩種:1、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通過行政程序申請離婚 ?;橐龅怯洐C關在查明雙方是否確實自愿離婚、對子女和財產、離婚后生活問題是否有適當處理后,依法準予或不準予登記 。準予登記則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2、訴訟程序 。即一方要求離婚的程序 。要求離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首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按撤訴處理,調解后達成離婚協議的,簽訂調解書,協議離婚 。若調解無效,則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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