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記賬聯需要蓋章嗎


發票記賬聯需要蓋章嗎


發票記賬聯是不需要蓋章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八條規定:
【發票記賬聯需要蓋章嗎】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
因此,發票存根聯、記賬聯不需加蓋發票專用章 。一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共三聯,各聯規定的用途如下:
第一聯為記賬聯,是銷貨方核算銷售額和銷項稅額的主要憑證,即銷售方記賬憑證 。
第二聯為稅款抵扣聯,是購貨方計算進項稅額的證明,由購貨方取得該聯后,按稅務機關的規定,依照取得的時間順序編號,裝訂成冊,送稅務機關備查 。
第三聯為發票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屬于商事憑證,即購買方記賬憑證 。
而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基本聯次一般有2聯,即記賬聯和發票聯,比增值稅專用發票少了抵扣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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