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置業|宅基地“審批”或放開,農民自建房方便了,需滿足4個條件

購房置業|宅基地“審批”或放開,農民自建房方便了,需滿足4個條件

文章圖片

購房置業|宅基地“審批”或放開,農民自建房方便了,需滿足4個條件

文章圖片


\">
【村長曉佳一】記錄鄉村生活 , 書寫“三農”問題 , 解讀社會焦點!謝謝關注!
居者有其屋是社會基本公共需求 , 雖然這個房子是自己建設的或者買來的 , 但是至少我們沒有露宿街頭 。 頭有片瓦 , 身有尺布 , 有吃有喝有房住 , 就滿足了基本的生活 。 農民在農村就是靠著村集體的宅基地 , 建個住所 , 滿足居住的需求 。

但是在近些年 , 農村建房子申請宅基地卻是越來越不容易 , 很多報告打上去以后就石沉大海 , 好幾個月甚至一兩年都毫無音訊 , 每次去問都是再等等 , 然而一等再等就在其他地方買了房子 , 解決了需求 , 就變得不再迫切 。
而之所以宅基地審批嚴格的目的就是如此 , 很多鄉鎮、縣城都在效仿發達地區的“土地財政” , 通過建房子、炒地皮實現收入增長 , 于是縣城不斷擴建 , 鄉鎮周邊也是小區林立 。 然而在建好了之后卻發現 , 農民不為縣城和鄉鎮的房子買單 , 農民寧愿去買高得離譜的大城市房子 。
那么 , 這些庫存高企的房子咋辦?限制或者是拖延、停止農村宅基地審批 , 不逼迫一把 , 你永遠不知道農民的潛力有多大 , 加上配合消減農村學校 , 教育進城的措施 , 大量在農村難以獲得宅基地審批和有小孩的家庭在縣城買房 。
導致的結果就是縣城房價一度超過萬元 , 直到現在組合拳打完 , 這些十八線小城的房價才迅速下跌 , 因為剩下的農民要么就是無力購買 , 要么就是去大城市購買 。

而現在 , 農村宅基地審批或放開 , 不得已行政等手段阻止農民合法獲得宅基地 , 但是想要獲得宅基地建房子 , 需滿足4個條件 。
①符合一戶一宅
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宅基地相關規定 , 農民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 , 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
另選址建房的 , 必須建新拆舊 , 也就是在房屋建成后必須把原有的舊房子拆除退地給村集體;并且 ,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后 , 再申請宅基地的 , 不予批準 。
②屬于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農村宅地基的所有權屬于村集體所有 , 《民法典》第362條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界定為“宅基地使用權人” 。 在現行規則之下 , 宅基地使用權人是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
為了保護本村集體成員和村集體利益 , 對于非本村集體經濟成員的不予批準宅基地 , 并且也禁止買賣、流轉 , 所以市民下鄉只能租農房使用 。

③所需宅基地符合鄉鎮規劃
隨著鄉村振興 , 美麗新農村建設 , 農村將規劃得越來越規范 , 尤其是建房的問題更是如此 。 不然房子建在要修的主干道上或者建立在規劃的下水道上都是要拆除的 。
所以農民在選址上一定要符合鄉村規劃 , 不僅地方要合適 , 就連戶型、樓層也要符合當地標準 。
【購房置業|宅基地“審批”或放開,農民自建房方便了,需滿足4個條件】④征得四鄰同意
很多人不理解 , 為什么我建房子還要經過四鄰的同意?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 , 根據《民典法》規定就是相鄰權 , 建房子會影響鄰居的相關權利 。
例如 , 建的房子地基過高 , 影響鄰居的排水 , 房屋過高影響鄰居的采光、通風等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