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肯離婚怎么辦


女方不肯離婚怎么辦


【女方不肯離婚怎么辦】女方不肯離婚的,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但是訴訟離婚一般需要當事人提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有關證據才可以的,只有感情確已破裂才可以判決離婚,否則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的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