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兩用房產權多少年


商住兩用房產權多少年


商住兩用房產權一般是40年或50年 。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商住兩用房產權多少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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