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與分管有什么區別

這兩個詞還是有區別的 。
一、在《現代漢語詞典》里可以查到:
“主管”作為動詞時,其意思是負主要責任管理(某一方面);如果作為名詞的話,其意思就是指(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
“分管”在詞典的解釋中,只是作為動詞使用,其意思是分工管理(某方面的工作) 。
二、“主管”作為名詞使用,一般是指一個職位的名稱,就是某個部門的工作 。主管這一職位的名稱,一般在企業中出現得比較多,如銷售主管、生產主管,這些主管就是銷售部、生產部的負責人 。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情況,有些企業的主管可能職權較大些,有些企業的主管可能只相當于一個組長 。
分管,沒有作為名詞使用的時候,也沒聽說過某個職位的名稱叫“分管”的,但可能會有“副官”“次長”之類的職位名稱 。
三、“主管”與“分管”要比較他們的區別可能就是在做動詞使用時進行比較了 。一般這樣的詞出現在領導的分工之中,“分管”用得比較多,如某某分管教育、文化等工作 。而“主管”用得比較少 。特別是在政府的分工中,分管用得是較多的,所有的副職領導都是分管,或者協助市長(縣長)分管某某工作 。但對主要領導就不同了,在一些分工文件中,除了有某某市長(縣長)主持政府全面工作這樣的表述外,有時候還會有“主管財政、審計、國土空間規劃等工作”的表述 。
從這些表述可以看出,分工時,主管是對主要領導而言的 。因為行政部門都是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所有的工作都是主要領導管的,其他的副職領導都是協助主要領導去具體管理一些工作,所有工作作最后決定權還是主要領導 。因此,副職領導具體管的工作一般稱之為分管的,不稱之為主管 。
但是,對一些特別重要的工作,主要領導認為由其親自來重點管理更有利于工作的開展,更有利于對其他工作的領導的話,就會由他來進行重點管理,也就是由主要領導來“主管” 。這些工作,在一個單位里,一般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工作 。比如說,管好了一個單位的財政部門,就能管住單位的其他工作 。因為所有工作的開展都需要錢去做,都需要財政部門安排資金,如果主要領導管住了財政部門,那么,也就相應地從資金安排的情況對其他工作有了初步的了解,更便于領導好其他工作,便于從全局上統籌安排并推進各項工作 。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
主管和分管一定要和主職和副職區分開,是不同的概念 。
主管主要指的是具體管理某部門的業務工作,工作相對細致化和專業化 。而分管主要指的是分管幾個部門的工作,往往起到指導各分管部門的工作 。通俗的講分管領導要比主管領導高一個級別 。
我分別從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企業兩大陣營來介紹一下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的區別 。
【主管與分管有什么區別】1、針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里的主管和分管
我們先舉例來說明,比如某市的副市長分管環保局、住建局、人社局、水利局等,那么這里的副市長就是分管領導,而下面幾個局的局長就是分管領導 。副市長只是起到指導和支持各局的工作,各局解決不了的問題都得向副市長匯報 。而各局的局長主要負責局里的具體事務和相關工作 。分管各局的副市長肯定是要比主管各局的局長高一級的 。
我們再以環保局為例,說明一下一個局里的具體分管和主管的區別 。很顯然,副局長就是分管領導,分管的科室可能包括水污染控制科、大氣污染防治科、環評中心、事務中心等科室部門,那么這里的主管領導就是各個科室的科長 。副局長的職位自然比科長的職位高一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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