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好還是兩個人的好

1、如果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 , 有好處也有壞處 , 可謂是皆有利弊 , 好處是貸款額度高 , 雙重信譽 , 銀行借貸流程更順利 , 另外房子加上兩個人的名字雙方更有安全感 , 不好的方面也是不方便的地方 , 寫上兩個人的名字意味著辦手續走流程都需要兩個人全部到場 , 要麻煩很多 。
2、如果在房產證中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 , 并不意味著房子屬于這一方所有 。最重要的是看買房子的付出情況 。那這期間的買房出資憑證一定要保存好 , 防患于未然 。

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好還是兩個人的好


房產證上的名字怎么看1、 房產證上有名≠有房子產權

房產證上面加名字并不一定有房屋的產權 。房產權利效力來自于房產登記 , 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 , 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 需要經依法登記 , 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 , 不發生法律效力 。
所以 , 如果你的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兩者記載不一致的 , 又沒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 , 吃虧的還是你 。所以在進行產權分配的時候 , 一定要在不動產登記簿上添加你的名字 , 你才有房子的產權 。
2、房產證上沒名 , 你也可能有房屋產權
如果是領結婚證后買的房子 , 就算是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 也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就算是父母全資買下的房子 , 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是贈予其子女 , 也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 沒有名字的一方同樣有房屋產權份額 。
不同的買房類型 , 房產分割情況不同:
(1)、婚前買房 , 共同還貸型:這種情況 , 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 , 均視為共同財產 。共同還貸部分 , 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 , 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 , 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除非還貸一方能夠證明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 。
(2)、一分不出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 , 并取得了房產證 , 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 。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 連毛毛都分不到 。
(3)、婚后共同買房還貸型:不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 , 均為共同財產 。如果要進行房屋產權分割 , 需要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 。如果貸款沒還清 , 還需要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好還是兩個人的好】(4)、閃婚閃離型:指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 , 婚后共同還貸 , 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有收入 , 離婚時 , 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 。雙方首先協商 , 協商不成 , 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待取得房屋房產證后 , 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
(5)、父母出資買房型: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 , 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 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 , 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 另有約定除外 。
(6)、房產證上多人型:房產證上有子女或父母的名字 , 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 , 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請 , 將案件中止審理 , 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 , 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 , 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