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 房地產經紀合同范文格式


居間 房地產經紀合同范文格式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
沈陽市房產管理局、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說明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經紀(居間),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居間介紹,促使當事人進行存量房地產各類交易的經營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內有多項供選擇內容的,按其交易行為只在該括弧前的空格處先填其中一項 。
5、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
6、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權要求甲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
7、本合同條款由沈陽市房產管理局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
經紀機構或經紀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資格證書號: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資格證書號:電話:
委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委托人(丙方)
名稱或姓名: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
第一條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和中介服務,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
第二條 具體事項條款:
(1)乙方自愿將坐落于沈陽市區(縣)街(路)巷號樓單元層號,權屬證載明的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地產(轉讓、出租、交換)給丙方 。該房朝向,(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轉讓總價款(大寫)人民幣 。
(2)租賃:丙方承租前項坐落位置房屋,期限為年;租金元/月;年租金(大寫)人民幣 。
(3)交換: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產坐落于沈陽市區(縣)街(路)巷號樓單元層號,權屬證明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使用權)的房地產交換給乙方 。該房朝向,(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4)丙方向乙方預付定金(大寫)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付 。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無權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額雙倍返還丙方 。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務費(大寫)元人民幣,其中乙方交付元人民幣,丙方交付元人民幣 。此項中介服務費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
(6)乙方與丙方保證提供的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沒有爭議,未被查封、抵押,沒有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情況 。
第三條 甲方、乙方、丙方約定的以上事項,如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有損乙方、丙方的利益,則不得收取報酬,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人民幣,損失超大型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轉讓、出租、交換)的房地產必須真實準確,若因其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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