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二次被貶的原因

【蘇軾二次被貶的原因】第二次是因“烏臺詩案” 。元豐二年 。給皇上寫了一封《湖州謝表》 。時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后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御史李定曾也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 。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 , 后在御史臺獄受審 。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 , 又稱“柏臺” 。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筑巢,乃稱烏臺 。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此后被貶黃州做團練副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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