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補貼醫療保險出險應及時理賠


住院補貼醫療保險出險應及時理賠



【住院補貼醫療保險出險應及時理賠】 李老太太去年向保險公司投保了住院補貼醫療保險 , 今年6月因身體不適住院治療 , 并在入院后通過業務員向保險公司報案 。 等7月份出院后家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卻遭到了拒絕 , 保險公司拒絕按照其實際住院天數計算住院補貼 。 保險公司稱 , 保險條款約定 , 當被保險人住院超過15天時 , 應向保險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而李老太太住院共計24天卻未提出書面申請 , 屬于未完全盡到保險事故通知的責任 。
因此 , 不能全額計算住院補貼 , 保險公司只同意按照住院15天以條款進行補貼計算 。
保險專家表示 , 客戶應嚴格按照保險條款及時通知保險人 , 住院醫療補貼型保險大多規定被保險人每次住院超過十五天者 , 須向保險人提出書面申請 。
否則 , 保險人有權對被保險人每次住院十五天后的醫療費用不承擔給付責任;因此若保險客戶未盡到及時通知的責任 , 保險公司有權拒絕承擔超過15天后的給付責任 。 客戶應該詳細了解所投險種的理賠須知 , 以充分維護自身利益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