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準逮捕后多久移送審查起訴

批準逮捕后多久移送審查起訴要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進度確定 。一般檢察院批準逮捕后 , 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為二個月,復雜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對于流竄作案、結伙作案、難以取證等復雜案件可再延長二個月,對于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 其他復雜案件經最高院批準,可以再延長,偵查結束后移送審查起訴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 ,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批準逮捕后多久移送審查起訴】(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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